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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也要還,晚也要還,統一之後也要還,獨立之後也要還,就把它們給一次還清了吧!
作者:巴布
中國國民黨籍原住民立委孔文吉昨日(2007-03-02)說:「政府天天高喊正名,但真要徹底正名去中,就應該把故宮文物還給中國,因為這些國寶是五千年中華文化的遺產,不是台灣的寶貝」(註一)。 筆者完全同意孔文吉委員此說,台灣何德何能該擁有中國如此重要的文化寶物,只因台灣重要的地緣戰略地位嗎?果真如此,將這些重要的文化寶物擺在如此重要的戰略位置也太危險了吧!?另外,可不要搞到「台灣無罪,懷壁其罪」的窘境!
反正早也要還,晚也要還,統一之後也要還,獨立之後也要還,不如現在就上談判桌,把它們給一次還清了吧!而這也算是一種表達台灣獨立的真心誠意,才不會獨立後還藕斷絲連,日後還得來個父債子還,為此大動干戈,那就罪過-,罪過了,我們當籌台灣子民500年~5000年的長治久安之計。
有關台灣人該尊重中國的歷史,歸還屬於中國的故宮文物,這在巴布另文已有述及,事實上台灣還可以做更多,而兩岸各自該“還”給人民的還有更多,請詳見「蘭嶼、台灣與中國的公投之路」(註二),真這樣做就功德圓滿了!
註一:參見「藍委:民進黨真要去中 應將故宮文物還中國」。 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2007Cti/2007Cti-News/2007Cti-News-Content/0,4521,130502+132007030200945,00.html
註二:詳見「蘭嶼、台灣與中國的公投之路」。 http://blog.nownews.com/zs7519/textview.php?file=521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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