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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懂,真的不懂現代的多數人, 心裡到底用什麼樣的價值觀在看這個世界, 以及想從這個世界得到什麼樣的價值來豐厚自己的人生; 但還是希望∼希望今天這篇有感而文的想法, 是我以偏蓋全的錯誤想法 ..........
常所謂,公道自在人心。然而,在現代人生活習慣中,所謂的良心公道幾乎早就已經失去了作用,所以人們也早以習慣把有爭執的事件諸於法律。只是,會訴諸於法律,不就還是希望能真有一位心裡有公道而公正的法官,能給予公平正義的判決嗎?然而,事實上,我們卻每每看到失去該有真實公道的法例。今天,看到顏家「玻璃娃娃」的事件新聞時,顏太太說:「這是遲來的正義」。而我在看完整個報導後,真正感受到的卻是「失去溫情」和「缺乏公道」的正義! 不可否認,這位熱心的陳同學確實是缺少了殘障專業人員的知識,但這真的能說是他不懂量力而為的過錯嗎?或許,這並非他第一次抱顏娃娃的行為,只是下雨,讓他失去平日的平穩;所以就「量力而為」來說,到底該如何衡量呢?而法官這樣的判決,真的公道嗎?還是「量力而為」所說的就是:他早就不該幫這個忙呢? 只是,在我們真實的社會中,常是存有這樣微薄的溫情幫忙。尤其是在開放式的空間,許多行動不便的殘障人士,其實是常受到別人適時的扶持、託抱和幫忙。一般,這些人是不會剛好都受到專業訓練,只是剛好在場而已。所以,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,我真的不太能理解,難道這法官真是活在不食人間煙火的世界裡嗎?所以,他看不到人間真實疾苦的一面,多少殘障人士所需要的人間溫情,在他給顏家這個「遲來的正義」之下,從此失去多少能擁有的溫情機會。看到這樣一個判決,讓我不禁思量,這樣的法例,倒底給了這個社會一個什麼樣的啟示呢?如果,媒體所報導的是真實內容,今天這樣的判決,正義真的是遲來的嗎?還是正義真的因此存在了嗎? 因為對整體事件不明瞭,所以,不能下任何的判斷。但從近幾年的一些判例來看,我愈來愈覺得「正義」∼被物質化了。不知道何時,真實的正義價值早就被「金錢」哄抬了;所以,所有的正義、良心,都在一場場的法官訴訟下判決賠償,所有爭執的起因,就是為了「錢」。錢少,就表示正義不夠,當然只好再上訴,政商人物如此,一般老百姓也如此。因而,許多法律的正義,最後都只剩下錢額的多少?而這就是人人口中「正義」的價值? 曾在選修「六法」的課程中聽教授說:「法律是只保護懂得法律的人」,所以,不懂法律的善良百姓,就只好等待法律來欺壓了,是嗎?這樣的法律,就是現代人口中的正義化身嗎?唉∼ 看著新聞寫著:「一審時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顏家敗訴,認為陳姓同學出於熱心,而校方也在第一時間通知家屬,並無故意或過失之虞,而白姓體育老師則無罪定讞。但顏旭男父母不服判決,決定上訴高等法院,終於傳出好消息,高等法院廢棄一審判決,法官認定依民法第184條第2項,景文高中疏於設置保護殘殘障設施,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,而陳姓同學未量力而為,兩者皆應負起過失侵權損害賠償責任,合計顏家可以獲得333 萬元的賠償金。顏媽媽得知結果後感到相當欣慰,表示下個月就是顏旭男逝世五周年,五年來家人煎熬、奔波,這遲來的正義總算對顏旭男有個交代,現在只希望未來的日子,一家人能相互扶持,回歸正常的生活。」 或許,正如顏太太對記者所說的,未來的日子,他們真的只能一家人相互扶持。因為,經過這樣的事件後,人人都看清楚,也學會了;所以,未來∼可能再也沒有人敢對他們家伸出這一雙溫情的手,來扶持她的另一個「玻璃娃娃」;因而,若不由她自己來扶持,那....還有誰來呢?而這就是「正義」的結果嗎? 我不懂,真的不懂現代的多數人,其心裡到底用什麼樣的價值觀在看這個世界,以及想從這個世界得到什麼樣的價值來豐厚自己的人生;但還是希望∼希望今天這篇有感而文的想法,是我以偏蓋全的錯誤想法;希望這椿事件,不會讓人重蹈以往車禍的救人事件,許多人到最後不得不為求自保,而寧可視而不見的見死不救;希望我們的社會,還能讓這雙微薄而溫情的手,保有再伸出來的空間。
我希望,真心的希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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