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潔」與「成聖」關系密切。聖潔在<聖經>的原文,無論是希伯來文或是希臘文,都有分別為聖的意思。對基督徒而言,分別為聖有兩個方面,一是消極方面,指的是脫離罪惡,一是積極方面, 指的是奉獻給神和順從基督。<舊約>和<新約>的聖潔觀沒有甚麼差異,只是重點有所不同。<舊約> 強調的是禮儀和道德上的聖潔,而<新約>強調的則是內在的轉化和更新。(利10︰10─11; 19︰2;來10︰10;帖前5︰23)。
<聖經>表達的聖潔,基本來說都是與神有關的。而<聖經>的核心是神自己。神的本質是聖潔的(賽 57︰15)這件事實,也是<聖經>對神所有教導的基礎。他的公義是聖潔的公義;他的智慧是聖 潔的智慧;他的能力是聖潔的能力;他的恩典也是聖潔的恩典。坐在天上寶座上的神有許多屬性,但最被尊崇、禮贊的屬性是聖潔。「聖哉、聖哉、聖哉,萬軍之耶和華,他的榮光充滿全地」(賽 6︰3)至於那些用來形容神的形容詞,<聖經>用得最多的也是聖潔。僅僅<以賽亞書>就稱神為「 聖者」二十六次之多。郝爾 (John Howe) 說︰「神的聖潔可以說是個超越的屬性,它貫穿其他的屬性,並使其有光彩。它是神屬性的屬性。」神的聖潔在他的工作(詩145︰17)和律例(詩19︰ 8─9)上非常顯明,在十字架上更是如此(太27︰46)。聖潔是他永存的冠冕,是他的榮耀和他的榮美。愛德華滋(譯者按︰Jonathan Edwards (1703-1758)乃美國著名神學家及牧師)說︰「聖潔不僅是神的一個屬性,它是神所有屬性的總結,其他的屬性與其相比,不覺相形見拙。」
神的聖潔包括兩個緊要的真理。首先,它表明神與他所創造的一切有別,也與所有的不潔和邪惡有別。 神的聖潔表明他的純潔無暇,在道德上他是完全的,他與他以外的一切都不同,他也是全然無罪的(伯34︰10;賽5︰16;40︰18;哈1︰13)。
其次,由於神是聖潔的,與罪無關,所以若不藉著獻祭的聖禮,沒有一個罪人能親近神(利17︰11; 來9︰22)。神不可能同時是聖者,卻又不在乎罪惡(耶44︰4)。他有罪必罰(出34︰6─7)。始祖亞當被造時是按照創造主的形象所造,是聖潔的。既然全人類都是亞當的後裔,自然 都被圈在亞當裡。亞當墮落後,不僅他自己成了罪人,從此,凡在亞當裡的都成了罪人,都樂意選擇罪惡。這麼一來,人人在神眼前都成為不潔淨的、汙穢的,是聖潔的創造主無法接納的。再者,由於 全人類因亞當的緣故都成了罪人,再加上個人每天又都會犯罪,因此人無法靠自己的努力去討神的歡喜。結果,這演變成了「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」的情況(來9︰22)。然而,只有既是神,又 是人的耶穌基督,有資格做我們的中保,藉著他的完全,他的救贖和他的順服,為我們罪人滿足了神聖潔的要求(提前2︰5)。感謝神,基督在父神的主使下同意,並且實質上也完成了救贖的工作( 詩40︰7─8;可15︰37─39)。「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 的義。」(林後5︰21)。荷蘭改革宗的聖餐禮有這麼一段話︰「神對罪的恨惡是那麼地強烈,是不能不懲罰的。然而他的震怒卻發泄在他的愛子耶穌基督的身上,使他痛苦、羞愧地死在十字架上。」
神恩待罪人,白白重生他們,他們只要信唯有基督是他們的公義和救恩就可蒙恩得救。神管教我們這 些蒙福的基督徒,為要使我們在基督的聖潔上有分(來12︰10)。我們身為基督的門徒,就是已經蒙神呼召過聖潔生活的人。在聖潔這方面,神對信徒要求達到的層次,當然比人靠自己的力量能達 到的層次要高得多(約壹1︰10)。既然得了這麼大的救恩,我們自當存感恩之心,甘心願意順服神,遠離罪惡,將自己奉獻給神。這兩個觀念──遠離罪惡,奉獻給神和與基督的形象有分──使得 聖潔的內容更加全面化。保羅在<提摩太前書>四章四至五節告訴我們凡物都要成為聖潔。
首先要提的是,個人的聖潔所要求個人的完整,是全面性的。我們若只將我們的一部份獻給神,他是 不會滿意的。他要我們全心歸他,正如<聖經>所說︰「我兒,要將你的心歸我。」(箴23︰26)。 其次,我們必須在生活的每個層面上操練聖潔︰就如在我們個人與神的關系中,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,在競爭的工作環境中,在愉快的社交關系中,在與不信的鄰居關系中,以及與世上貧窮和失業者的關 系中,當然也在主日的崇拜中。波拿爾(Horatius Bonar (1808-1889) 是蘇格蘭的名牧,擅長寫贊美 詩,「耶穌良友」即出自他手。)說︰
聖潔是每天都要追求的,這是神對信徒一個絕對又根本的要求,它也是基督教信仰和實踐的核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