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ingo Lin: 多謝你兩年前寄給我的病毒. (其實不是真的病毒,只是e-mail的worm)
如果你壞事做太多,不記得了, 那我提醒你一下好了.
你常用另外一個名字,在各主播網站留言, 裝做年輕人,想獲得青睞. 結果在東森某一位主播的網站上,因出言不遜,踢到鐵板. 後來惱羞成怒,就送病毒給曾經到那網站的人. 雖然你用假的帳戶名,又從不同網咖送病毒; 可是,後來還是被我找出來. 直到我在該網站上警告你,要去刑事警察局檢舉你, 並且表示要回國作證,你才不敢再寄病毒.
不要急著否認,跟我裝迷糊, 我手中証據確鑿.
當初你送的那些病毒信件,我都還留著. 如果你再騷擾迷迷羊, 就別怪我不客氣,將這些資料交給他.
事實上,你如果還繼續做這些傷天害理的事, 到處迫害基督徒,羞辱主名,我只好對你不客氣了.
明人不作暗事,所以我可以讓你知道我會怎麼做... 我會執行一個我寫的程式,login到你在東森的部落格. 這程式只要幾分鐘,就可以試出你的密碼. 然後,我會放一個木馬程式,到東森的server上. 以後你一登入,就會將木馬程式植入你的電腦上. 你不會發現有任何異狀, 因為我不會去騷擾你, 也不會去修改你的設定, 只是將你不法的行為log下來. 你可以繼續到網咖去送病毒, 不過,不管你到那個電腦, 只要你一登入,那個木馬程式馬上就會植入該電腦上. 事實上,你登入以後幾秒鐘,我就會收到短訊,知道你的IP. 所以,你最好好自為之. 如果再讓我發現你在他人部落格裡亂來, 我也只好執行這個程式.
這是完全合法的行為, 至少對我而言. 因為,那個木馬程式是用你的名義植入的! 所以,再次奉勸你好自為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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